警示標識牌是為了安全起見而設立的標識牌,關鍵以紅色、深藍色、淡黃色、翠綠色為底色,加上圖型、文本、符號和外框等,來表現和安全相關消息,目的是為了降低安全隱患。警示標識牌分成嚴禁標識牌、警示標識牌、命令標識牌和提醒標識牌。
1、當場存有安全隱患的重要部位和核心崗位應設置能提供相關安全生產信息的安全警示標牌。根據有關規定,當場進出口、臨電設備、鋼管腳手架、樓梯間、電梯轎廂井筒、孔眼、安全通道口、施工起重機械、深基坑邊緣、爆炸品及有毒物質存放點等屬于存有安全隱患的重要部位,應當設置很明顯的安全警示標牌。比如,在爆炸品及有毒物質存放點設嚴禁煙火等禁止標志;到加油站顯著位置設定禁止煙火等標示;在管道口上設置安全出口等提示標志等。
2、警示標識牌應設置在所涉及到的相對應風險地址或設備附帶的很容易被所看到的地區,由于其受眾群體常常是曝露在現場的人,因而安全警示標牌必須安裝在易鑒別、顯眼的部位,促使受眾群體能留意到安全小常識。
3、警示標識牌應牢固地固定于借助物上,不能產生歪斜、睫毛卷翹,晃動的現象,相對高度應盡可能與人眼的視野高度一致。
4、警示標識牌不得設置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物體表面,標志牌正面或者其相鄰不能有防礙大家閱說固定阻礙物,并盡量減少經常會被別的暫時性物件所擋住。
5、警示標識牌應設置在柔和的、光源充足的環境里,比如應設標示牌位置額外光線較暗,則應注意提升協助燈源。